新金融服务试点机制

📋 案例基本信息

📌 案例名称 新金融服务试点机制
🏢 所属平台 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
📍 所在地区 自贸区
📅 发布年份 2025
📚 资料来源 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
🎯 适用范围 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
💡 案例说明 暂无信息
⚙️ 具体做法 本意见所称新金融服务,是指未在我国境内提供,但已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和被监管的金融服务。新金融服务的开展遵循内外一致原则,除涉及国家安全、金融安全等因素的特定新金融服务外,如允许中资金融机构开展,则应允许试点地区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新金融服务的具体开展形式可为许可形式或试点形式。
📈 实践效果 暂无信息
⭐ 案例亮点 暂无信息
🚀 下一步工作 暂无信息
实体词 新金融服务, 内外一致原则, 许可形式, 试点形式, 金融安全, 国家安全, 金融服务监管

🎭 分类标签详情

一. 制度创新 不清楚 ➡ 不清楚 ➡ 不清楚
二. 产业发展维度 特色产业发展 ➡ 金融科技产业 ➡ 金融科技
三. 创新复杂程度 不清楚 ➡ 不清楚 ➡ 不清楚
四. 实施主体 不清楚 ➡ 不清楚 ➡ 不清楚
五. 开放程度 对外开放型 ➡ 国际贸易规则对接 ➡ 规则对接
六. 要素资源维度 不清楚 ➡ 不清楚 ➡ 不清楚
七. 服务国家战略维度 不清楚 ➡ 不清楚 ➡ 不清楚
八. 实践领域 金融业开放与创新
九. 时间演进 高质量发展期(2024及以后)
十. 风险等级 不清楚
十一. 影响范围 区域影响型
AI案例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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