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分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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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数据流动安全评估试点创新
委托公证云处置提效
领事业务“一网通办”
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
电力工程审批绿色通道
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
直接采认台湾地区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航空维修产业职称评审
以三维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模式
不动产登记业务便民模式
建设项目水、电、气、暖现场一次联办模式
船员远程计算机终端考试
空铁联运一单制货物运输模式
“融资租赁+汽车出口”业务创新
二手车出口业务新模式
保理公司接入央行企业征信系统
分布式共享模式实现“银政互通”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创新
打造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样本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
海关公证电子送达系统
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
进出口商品智慧申报导航服务
冰鲜水产品两段准入监管模式
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
保税航煤出口质量流量计计量新模式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智能辅助申报服务
证照“一口受理、并联办理”审批服务模式
企业“套餐式”注销服务模式
商事主体信用修复制度
股权转让登记远程确认服务
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
边检行政许可网上办理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革
大型机场运行协调新机制
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模式
知识产权证券化
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平台
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编制
公证“最多跑一次”
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智能选船机制
船载危污货物合并申报
国际航行船舶一单多报
保税燃料油跨港区供应模式
海关业务预约平台
进境粮食检疫全流程监管
优化进口粮食江海联运检疫监管措施
自然人“一人式”税收档案
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
优化涉税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
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
中欧班列集拼集运模式
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
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
边检服务掌上直通车
简化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入出境手续
全国推广港澳律所合伙联营模式
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
国内航行内河船舶进出港管理新模式
外锚地保税油通关新模式
保税燃料油供油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
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准入管理新模式
国际船舶运输领域扩大开放
国际船舶管理领域扩大开放
国际船舶代理领域扩大开放
外商独资经营国际海运业务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备案提速
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
海关企业注册及电子口岸入网全程无纸化
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
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新模式
低风险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批改革
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
入境大宗工业品联动检验检疫新模式
国际航行船舶供水新机制
进境保税金属矿产品检验监管制度
外锚地保税燃料油申报无疫放行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创新
先出区、后报关
“保税混矿”监管创新
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
负面清单审批改革
AEO互认提升通关效率
出境加工监管
企业协调员制度
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
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
企业简易注销
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
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新模式
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
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
一次备案,多次使用
委内加工监管
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
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
保税展示分线监管模式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
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
税务登记号码网上自动赋码
网上自主办税
纳税信用管理的网上信用评级
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
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创新
取消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
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
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
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
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
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
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
大宗商品衍生品结售汇便利化
银行办理外商投资登记
融资租赁兼营保理业务
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
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
融资租赁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
内外资企业游戏设备生产销售
完善专业监管制度
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
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制度
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
进口货物预检验
分线监督管理制度
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
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
社会信用体系
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
完善专业监管制度
会展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
进口研发样品便利化监管制度
海事集约登轮检查制度
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
融资租赁公司收取外币租金
企业担保一网通管
电子支付标准跨境认证
数据跨境传输监管机制
临港数字人民币试点
跨境资金池优化再保险国际板
自贸账户助力跨境资金流动
跨境资产转让试点
携号转网服务提效
移动通信转售服务优化
保税修理复运出境免关税
进口酒类标签便利化
境内代理人贴标监管机制
商用密码进口松绑
商用密码准入松绑
商用密码认证体系加速建设
国际中转集拼平台优化
境外代理人预裁定试点
境外检疫简化通关
境外主体参与标准制定
上海单一窗口数据跨境交换系统
洋山港智能测试专用道
洋山试点区港一体化管理
秘密信息保护机制设立
海关拦截侵权货物通报境外
数据出境合规指引
数据目录助力跨境流动
终端接入服务创新
数据安全认证提能
电子票据应用推广
电子发票跨境交互管理
数字身份互认试点
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框架
人工智能审评提速自动驾驶试点
数据交易链赋能创新平台
数据开放目录发布
数字对话会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
数字平台促国际合作
强化监管技术应用
数字竞争监管制度建设
商标分类标注提效
地理标志保护公开透明
地理标志保护规范实施
专利申请信息公开透明
新农化学品数据保护机制
强化商标保护规范商业行为
加强版权执法保护电影放映侵权
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政府采购流程规范
单一来源采购规范实施
资格预审公告规范采购流程
邀请招标提前发布信息
招标期限规范管理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实践
采购人拒签违约供应商
环保要求纳入采购标准
未中标答复机制
政府采购文件保存15年
电子采购平台提效增智
电子化采购助力中小企业参与
独立审查机制化解采购投诉
政府采购质疑机制
专营企业自主决策机制
公共产品补偿机制落地上海自贸试验区
国企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智慧监察提升劳动保障效能
完善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方机制协同劳动争议调解
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落地
临港氢能创新试点
绿色认证溯源机制建设
规范渔具打击非法捕捞
绿色债券推动环境合作
风险评估机制动态调整
风险预警制度提升监管效率
沙盒监管护航金融稳定
监管互认机制提升合作效能
安全审查机制护航外资准入
全流程监管体系构建
自贸试验区跨境金融创新
跨境资金中心提效
自贸账户优化结售汇试点
自贸试验区QFII试点扩围
跨境支付数字认证试点
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机制
移动号码携号转网服务
移动信息转移机制完善
船舶清单助力转关作业
国际中转平台优化运作
境外监管信息互认提效通关
境外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机制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跨境交换
智能测试专用道建设
特殊监管区升级保税管理
自贸试验区海关侵权货物处置机制
商用密码出口许可取消
出口器材合规简化
商用密码认证体系建设推进
敏感信息防护机制
数据跨境安全评估试点
数字技术国际创新合作
电子证明提升贸易便利化
人工智能审评提速
数据跨境共享机制建设
跨境数据合规传输通道
数据安全认证提能
电子政务跨境安全机制
数字身份认证试点实施
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机制
政务数据开放透明化
中小企业跨平台数字转型
数据标准助力企业跨境贸易
甘肃抗息监管技术应用
跨区域数字监管制度建设
商标异议预警机制
国外地理标志核验注册保护
地理标志产品高水平保护
专利异议公示提效
跨境技术保护机制建设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
版权保护执法强化
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国际学校管理机制创新
澳门高校内地办学试点
境外高校合作办学试点
外国语学校规范办学
外籍学校设立提效
民办教育合规办学
跨境教育公示制度
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机制探索
国际学校资源共享模式
中外合作办学制度创新
中外合作文化机构备案制度
国际化产品管理体系构建
个人依法办学系统建设
跨境教育服务标准化试点
跨境机构投资服务机制
办学设施共建提效
国际并联审批提效
地商教务条技条机构并机服务
自贸试验区技子展管理提效
技术人才通道建设试点
依当建制管理提效
营建审批流程优化
机制创新提效
全权立制条提升审批效能
环境管理机制优化
建制制度提效
境外产品立法试点
国际化产品制度管理试点
个人技术制业监管制度
外商投资机构准入放宽
金融机构信披制度建设
跨境金融规则接轨
跨境金融产品提效
国际金融合作深化
新金融服务试点机制
新金融许可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外资金融机构试点参与
120天跨境金融审批提速
证券审批时限压缩60天
外资机构审批提速60天
跨境交付开放银行业保险业
跨境保单资金结算试点
跨境理财通扩容提效
横琴澳门新街坊双币收单服务
跨境资金自由流动试点
外商投资交易便利化提升
外商企业结算便利化
海南自贸账户体系提效
金融数据分类分级管理
电子支付标准跨境认证
金融软件源代码不得作为条件
金融风险协同防控体系
跨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新模式
集成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关检“一站式”查验平台+监管互认
开放在线数据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权比例限制,外资股权比例可至100%
以工资和税收作为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条件、扩大长期居留许可签发范围、对高学历在华工作的外籍华人开辟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渠道等出入境便利政策
以工资和税收作为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条件、扩大长期居留许可签发范围、对高学历在华工作的外籍华人开辟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渠道等出入境便利政策
以工资和税收作为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条件、扩大长期居留许可签发范围、对高学历在华工作的外籍华人开辟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渠道等出入境便利政策
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五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政策)
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五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政策)
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港澳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对设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涉税事项网上区域通办
涉税事项网上服务体验
电子发票网上应用
网上直接认定
非居民税收网上管理
网上按季申报
税印征信互动化
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工作机制
培育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进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试点
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注册资本认缴制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取消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限制
取消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比例限制
取消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期限限制
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营业执照样式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制度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制度
境外投资企业管理制度
取消区域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所在地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
对区域内为北京市提供服务的外资工程设计(不包括工程勘察)企业,取消首次申请资质时,对投资者的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
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出口退税无纸化
先进区、后报关
区内企业货物流转自行运输
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
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
集中汇总纳税
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
批次进出、集中申报
仓储企业联网监管
保税展示交易
智能化卡口验放
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
进一步简化跨境贸易和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办理流程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
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区内机构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
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
取消对外担保事前审批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
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简化办理流程及账户管理
允许使用电子单证集中收付汇和轧差结算,允许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调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业务
将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30%调整至50%
外债资金意愿结汇
8平方公里〕试点政策)
开展个人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便利企业境外募集人民币资金汇入境内使用
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向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申办口岸签证入境。入境后凭邀请单位的证明函件等材料,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居留许可
国内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引进的外籍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可凭工作许可和单位函件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创新创业团队外籍成员,也可凭团队负责人担保函件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可推荐其带领的工作团队外籍成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5年以内的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
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聘雇的外国人,已办妥工作许可、来不及出境办理工作签证的,可凭工作许可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对已连续两次办理1年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按规定申办有效期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可兼职创新创业
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外国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的,可凭高校毕业证书和创新创业等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2至5年的居留许可
在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学生,毕业后2年内来中国创新创业的,可凭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2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国内知名企业和事业单位邀请来中国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凭邀请单位函件和高校就读证明等材料,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有效期1年的签证进行实习活动。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按规定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探索在外国人较集中地区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站点),为常住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工作学习生活便利服务
取消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核燃料生产的规定
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推动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的“五新”机制
南北共建飞地产业创新园区合作机制
探索建立碳资产综合管理模式
创新生态环境正面清单,探索差异化监管新模式
以“三线一单”引领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
第三方监理辅助环境执法效能提高
基于低碳理念下的“绿色自贸”发展指标体系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就近审核”
创新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推动国际船舶登记入级管理集成创新
推进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
“质量基础设施+云服务”线上线下联动新模式
适度简化银行业保险业市场准入
依法合规发展跨境投融资等金融业务
在绿色金融、科技保险、关税保证保险等方面鼓励开展金融改革探索
边检行政许可网上窗口系统
中国边检登轮码
国际航行船舶加注保税燃油简化边检手续
非投资性外资企业境内投资
外债注销银行办理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跨辖区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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