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服务试点机制
📋 案例基本信息
📌 案例名称 | 新金融服务试点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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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平台 | 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 |
📍 所在地区 | 自贸区 |
📅 发布年份 | 2025 |
📚 资料来源 | 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 |
🎯 适用范围 | 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 |
💡 案例说明 | 暂无信息 |
⚙️ 具体做法 | 本意见所称新金融服务,是指未在我国境内提供,但已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和被监管的金融服务。新金融服务的开展遵循内外一致原则,除涉及国家安全、金融安全等因素的特定新金融服务外,如允许中资金融机构开展,则应允许试点地区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新金融服务的具体开展形式可为许可形式或试点形式。 |
📈 实践效果 | 暂无信息 |
⭐ 案例亮点 | 暂无信息 |
🚀 下一步工作 | 暂无信息 |
实体词 | 新金融服务, 内外一致原则, 许可形式, 试点形式, 金融安全, 国家安全, 金融服务监管 |
🎭 分类标签详情
一. 制度创新 | 不清楚 ➡ 不清楚 ➡ 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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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产业发展维度 | 特色产业发展 ➡ 金融科技产业 ➡ 金融科技 |
三. 创新复杂程度 | 不清楚 ➡ 不清楚 ➡ 不清楚 |
四. 实施主体 | 不清楚 ➡ 不清楚 ➡ 不清楚 |
五. 开放程度 | 对外开放型 ➡ 国际贸易规则对接 ➡ 规则对接 |
六. 要素资源维度 | 不清楚 ➡ 不清楚 ➡ 不清楚 |
七. 服务国家战略维度 | 不清楚 ➡ 不清楚 ➡ 不清楚 |
八. 实践领域 | 金融业开放与创新 |
九. 时间演进 | 高质量发展期(2024及以后) |
十. 风险等级 | 不清楚 |
十一. 影响范围 | 区域影响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