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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陆地港电子关锁通关模式
📍 福建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 2016年
🏷️ 货物贸易便利化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921
⚙️ 具体做法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共同完成“三明陆地港电子关锁项目”,让进入三明陆地港通关并在厦门口岸出口的货物取消转关模式,极大提高出口货物的通关速度,成为全国首创的电子关锁跨直属关联动模式。 福建省三明市到厦门口岸出口货物,以前需要向福州海关申报报关单和出口转关单,通过转关方式监管至厦门关区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核销手续方可装船出运。“陆地港电子关锁项目”正式运作后,进入三明陆地港通关并在厦门口岸出口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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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共同完成“三明陆地港电子关锁项目”,让进入三明陆地港通关并在厦门口岸出口的货物取消转关模式,极大提高出口货物的通关速度,成为全国首创的电子关锁跨直属关联动模式。 福建省三明市到厦门口岸出口货物,以前需要向福州海关申报报关单和出口转关单,通过转关方式监管至厦门关区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核销手续方可装船出运。“陆地港电子关锁项目”正式运作后,进入三明陆地港通关并在厦门口岸出口的货物取消转关模式,开启使用“智能锁”跨直属关快速通关时代。 一、主要做法 (一)周密组织。一是思想高度重视,两关领导多次就项目的推动做出重要批示,相关职能处室也将其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二是组织得力有效,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形成合力;三是最大限度深挖内潜,提高工作要求和标准,确保项目有序推动。 (二)加强协作。一是多方沟通,项目推动过程中充分听取省市口岸办、三明陆地港企业提出的需求;二是福厦两关之间积极对接,先后开展业务研讨20多次、文函往来50多次,解决业务、技术细节问题84个;三是组织协同各职能处室、业务现场、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多方合力,有力推动项目落地实现。 (三)着力创新。福、厦两关历经多次研讨,不断科学论证,根据业务发展现状、科技支持力量情况多次优化方案,项目最终实现以“取消转关手续直接应用电子关锁”形式落地,首创全国跨直属关直通模式。“三明陆地港电子关锁项目”正式运作后,进入福州关区三明陆地港通关的出口货物,由三明陆地港经营人跨关区向厦门海关申报电子运抵报告,三明本地报关单可直接核碰厦门口岸的舱单数据,在陆地港即可完成包括验放在内的完整通关链条,实货放行后再通过电子关锁实现“途中监管”进入厦门口岸配载装船。在运行保障上,福厦两关成立联合应急工作小组,加入两地口岸办、电子口岸等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通关措施,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实践成效 实施电子关锁跨直属关联动模式以来,进入三明陆地港通关并在厦门口岸的货物取消转关模式,开启使用“智能锁”跨直属关快速通关时代。这也是福州海关和厦门海关深度整合通关资源,积极融入全国区域通关一体化、构建新型立体式通关监管新格局的重要措施。 自2015年12月该项目实施以来,企业已通过上述模式出口货物共计43票,数量686吨,货值175万美元,每车次节省一天以上通关时间,间接为企业节省通关、物流成本累计达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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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港贸”查验信息交互全程电子化
📍 福建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 2016年
🏷️ 货物贸易便利化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922
💡 案例说明
“关港贸”查验信息交互全程电子化
⚙️ 具体做法
厦门海关将报关企业申报、海关查验、码头公司调柜、堆场卸装货、集装箱公司的集装箱流转等整合到 “关港贸”查验信息交互全程电子化平台上(包括移动终端),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完成所有查验准备工作。 厦门海关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关港贸”查验信息交互全程电子化平台,将海关查验的交互信息全程电子化,真正实现了口岸部门的“一站式”网上查验服务,并实现了系统自动核算可免除费用、供企业凭此办理相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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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将报关企业申报、海关查验、码头公司调柜、堆场卸装货、集装箱公司的集装箱流转等整合到 “关港贸”查验信息交互全程电子化平台上(包括移动终端),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完成所有查验准备工作。 厦门海关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关港贸”查验信息交互全程电子化平台,将海关查验的交互信息全程电子化,真正实现了口岸部门的“一站式”网上查验服务,并实现了系统自动核算可免除费用、供企业凭此办理相关手续等一系列功能。该平台于2015年11月20日在东渡海关完成试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问题导向,精准捕捉企业需求。一是注重设计前瞻性,二是注重系统务实性,三是注重操作实用性。设计之初,就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专门的系统工作小组,广泛征求内外部意见,对收集的需求分类处置,设置5个平台子模块,突出实时预约功能,实现预约全程网上操作,改变传统需现场预约的查验模式。 (二)强化风险防控,减少流程人工干预。一是实现查验信息全程由系统交互推送,避免人工干预。以“关港贸”三方实时查验信息为基础,实现查验、调柜、卸装货、集装箱流转等指令在各方实时交互推送,将单证查验流转状态等信息在海关、码头服务公司、报关企业之间同步传递,使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推送到企业客户端,实现查验须知信息共享,减少流程人为干预。二是创新选查随机模式,实现“谁选查、选查谁”均由系统随机指派的“双随机”。 (三)强化跟踪完善,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一是及时跟踪完善系统功能。建立系统用户微信群,第一时间发布平台相关维护、升级信息,并随时、定时跟踪发现平台使用问题。二是实现公共参与。平台将查验作业转变为公共参与的治理型,即选查细化无需企业现场确认,码头调柜无需企业现场预约,均直接在平台操作,重点解决了口岸通关各方主体在进出口贸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企业实时参与和掌握查验准备的全过程。三是不断总结提升。依托系统平台对132位企业用户发放调查问卷,共收集到33条意见建议,为下一步进一步优化平台使用功能提供参考。 二、实践成效 通过该平台的使用,实现了企业足不出户完成查验准备,查验从准备实施到作业完成时间缩减为原来的50%,大大提升工作效率,节约人力和时间成本,显着提升物流速度,节约单票流通时间,增强港口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将查验作业由政府主导的管理型转变为公共参与的治理型,为社会提供了更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 截至2016年3月底,通过该平台已实际完成查验6000多票,平均单票节约企业时间2小时,总计节约作业时间12万多小时,节约企业人力物力成本约40万元,免除企业正常查验费用640多万元,惠及企业2500余家。目前,平台注册使用企业数已达139家,除了厦门地区的企业外,还涵盖了泉州、漳州等地的多家企业,覆盖面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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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区加工降低企业成本
📍 福建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 2016年
🏷️ 保税与特殊监管区功能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923
⚙️ 具体做法
厦门海关首创“入区加工”海关监管制度,转变加工贸易出口产品只能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企业加工生产或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加工生产的加工贸易发展格局,属于加工贸易产品供给侧创新。 加工贸易原来由企业自行投资生产,使得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拓展加工贸易业务面临投资成本高、风险大的困局。厦门海关首创“入区加工”海关监管制度,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外经营优势的叠加,更好地发挥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连接“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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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首创“入区加工”海关监管制度,转变加工贸易出口产品只能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企业加工生产或区域外加工贸易企业加工生产的加工贸易发展格局,属于加工贸易产品供给侧创新。 加工贸易原来由企业自行投资生产,使得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拓展加工贸易业务面临投资成本高、风险大的困局。厦门海关首创“入区加工”海关监管制度,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外经营优势的叠加,更好地发挥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连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桥梁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探索加工贸易发展新路径。2015年9月,厦门海关制定《入区加工业务试点监管方案》,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物流企业设立“出口加工公共服务平台”,为区域外企业进入区域加工生产出口产品提供场地、设施、管理、贸易、物流等一站式服务,区域外企业组织生产人员、设备工具等进入区域加工生产出口产品,对来自境内外的加工生产料件按加工贸易货物管理;对境外进口的设备工具按免税货物管理;对来自境内的设备工具按非保税货物管理,施行“入区不退税、出区不征税”。 (二)协同推进创新试点。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的海沧保税港区内开展入区加工业务试点。会同区内外企业对试点监管方案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并指导区内物流企业开展增加经营加工业务的经营范围、制定协同海关管理的制度机制等“出口加工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2015年9月“入区加工”业务顺利启动试点。 (三)用足用好区内外优势资源。区域外企业进入“出口加工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入区加工”业务可以享受到境外进口设备工具免税的优惠政策,又可以便利地办理加工贸易监管手续,实现区域外企业拥有的市场、生产资源与区域内的政策资源优势叠加。 二、实践成效 截至2016年3月底,已有14批次“入区加工”产品出口,货值5800余万元,已为区外企业节省场地等生产设施投资成本超过500万元,节省约16万元的管理和物流费用,出口物流时间缩短了2天。 (一)改变加工贸易产品供给方式,服务国家供给侧改革。改变加工贸易出口产品“区域内经营的区内加工,区域外经营的区外加工”的供给方式,由区域外企业进入“出口加工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入区加工”业务,实现“区域内外分段经营、区域外入区加工”的供给方式。 (二)降低区域外企业拓展加工贸易业务的投资和经营的风险和成本。区域外企业利用区域内的“出口加工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可以节省厂房、设施等投资,还可以享受到境外进口设备工具免税的优惠政策,实现区域外企业拥有的市场、生产资源与区域内的政策资源优势叠加,这可帮助企业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区域内的“出口加工公共服务平台”除了可提供场地、设施外,还可提供管理、贸易、物流等一站式服务,这大幅度降低了企业(个人)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的“门槛”,为加工贸易的大众创业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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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 福建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 2016年
🏷️ 事中事后监管创新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924
⚙️ 具体做法
福建省国税局运用“互联网+”思维,研发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实现对福建自贸试验区涉税风险的精准防控。 在自贸试验区企业经营业态趋于复杂的新形势下,福建省国税局运用“互联网+”思维,研发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大数据实现对涉税风险的精准防控。 一、主要做法 (一)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将金税各子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货运发票系统、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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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税局运用“互联网+”思维,研发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实现对福建自贸试验区涉税风险的精准防控。 在自贸试验区企业经营业态趋于复杂的新形势下,福建省国税局运用“互联网+”思维,研发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大数据实现对涉税风险的精准防控。 一、主要做法 (一)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将金税各子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货运发票系统、车辆购置税管理系统等全国通用税收征管软件和网络发票管理系统进行整合,使各平台间的数据建立起相应逻辑关系,解决了数据分散、无法共享的“信息孤岛”问题。信息高度整合和第三方数据共享,为数据比对、深度分析提供便利,税务机关无风险不下户,发现问题精准下户,对游走在违法边缘的问题企业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2015年5月,运用该系统将平潭自贸片区某混凝土企业在水泥、添加剂、石子、砂等方面的投入产出数据和电力产品产出数据进行差异性对比,发现指标异常,责令该企业自查补申报税款128万元。 (二)实时预警,纠正少报、错报。由于对税务知识不了解,部分企业主或个体业者粗心漏报销售收入,虽事后及时补报,但也产生不少滞纳金。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票表比对功能,整合防伪税控系统、网络发票系统的开票数据与税收征管软件的报税数据,对企业开票信息与申报信息进行实时比对,在税收申报环节就提示风险,使管理模式由“事后发现纠正”向“事中分析预警”转变。同时,监控的票种也从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大到所有发票,监控对象从一般纳税人扩大到所有纳税人。相较于传统的风险管控方式,扩大了风险管理覆盖面,减少了监控盲点,能够及时发现恶意少报收入的税收风险。 (三)关联透视,化解虚开风险。随着简政放权的推进,自贸试验区内开设企业的门槛逐步降低,一些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集团常钻空子,以“一址”办理“多照”向税务机关申领通用机打网络发票进行虚开,开完票后整体撤离,启用处于正常状态的企业继续申领发票作案。而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关联关系透视”模块,以脉络图或列表形式展现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投资方、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总分机构关系和购销关系的关联纳税人,通过对企业间多层关系的透视,链式分析发票流与所属行业的对应关系,使税务机关能够清晰掌握发票流向的整体链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在对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85户高风险商业企业排查中,福建省国税局利用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如对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购票员王某进行关联关系查询,发现其同时是名单中33户企业的购票员,而当中已有6家为非正常户,从而清晰掌握了发票流向,及时、有效打击了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四)人机结合,有效识别风险。抓住购销环节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销项税额不匹配、不法分子隐身幕后,但通常同时在相近地址注册企业、委托同一购票员到税务机关申领发票等核心特征,“量身定制”风险识别指标,每天通过风险扫描,及时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的纳税人。 二、实践成效 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上线以来,已采集工商、电力和金融机构等近70个部门的第三方数据488万条,已向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推送风险疑点18517户次,发现有问题企业7798户,移送稽查270户,纳税评估成果达2836亿元,滞纳金达7798万元。通过对高风险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降低发票供应数量和版面、取消离线开票资格等手段,全省高风险企业从2015年8月份的149户、开票金额336亿元降低至2015年12月份的2户、开票金额100万元,全省虚开发票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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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一案管系统提效执法
📍 福建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 2016年
🏷️ 投资准入与项目管理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925
⚙️ 具体做法
平潭片区将六个监督类型的行政处罚案件统一纳入“六合一”案管系统,将案管系统建设与行政职能整合有机结合,增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和统一性。 平潭片区管委会积极贯彻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主动适应体制机制改革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后的需求,创新推出“六合一”案管系统,将六大类型行政处罚案件统一纳入案管系统,将案管系统建设和行政职能整合有机结合,增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和统一性。 一、主要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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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片区将六个监督类型的行政处罚案件统一纳入“六合一”案管系统,将案管系统建设与行政职能整合有机结合,增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和统一性。 平潭片区管委会积极贯彻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主动适应体制机制改革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后的需求,创新推出“六合一”案管系统,将六大类型行政处罚案件统一纳入案管系统,将案管系统建设和行政职能整合有机结合,增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和统一性。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顶层规划。在原工商3.0案管系统基础上,依托工商办公一体化平台,进一步研发设计“六合一”版案管系统,根据案件属性和案件处罚流程特点,将工商、食药监、质监、知识产权、价格、卫生等监督类型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案管系统。适用工商类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仍然使用现有工商案管系统(流程稍作简化)进行操作;适用工商、食药监、质监、知识产权、卫生等监管类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根据相关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按照“由简及繁、由易及难”的原则进行流程设计,满足案源管理、案件管理、案件公示、统计分析等功能需求。 (二)突出功能设计。“六合一”案管系统实现的功能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案源管理。该模块是案件起始部分,包括线索登记、线索审核与转办、线索查询统计等模块。案管系统从各个系统收集案件线索,或由各用户自行录入案件线索,再按职责分工分派给相应的部门。二是案件管理。该模块是案件管理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简易程序案件管理、一般程序案件管理、案件查询统计模块等,涉及案件办理流程各环节。三是涉案财物管理。主要是物资查询模块,对涉案财物进行全流程管理。四是案件公示管理。包括案件公示申请、变更、纠错、已公示查询、外省市公示等模块。 (三)优化作业流程。一是案源管理全层级运用,电子化批转。案源信息省、市、县、所四级录入、逐级流转、区域共享,案源处理结果直观可查。二是案件处理结果去向增设不予行政处罚流程,案件处理更贴近实际工作、更为科学。三是对实名举报的信息,设定了反馈流程,并可通过系统设定需做出反馈的机关。四是对年检期间批量吊销营业执照的案件,增设批量处理功能。五是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实现了涉案物资从强制措施申请到物品入库、在库、出库、处置等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并自动生成各类物资报表;通过仓库示意图及上下架功能,图形化方式展示仓库物资一览;实现“以案找物”和“以物找案”的便利查询,全面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效率。 (四)优化系统体验。一是提供工商总局文书格式模板供调用。在文书相关数据采集页面,实现已填写的数据项自动导入文书功能,同时根据办案实际需要,在各种文书中设置了常用的默认值,方便简化文字录入。二是审批录入复用。现场检查、询问(调查)笔录、抽样取证(现场)、委托鉴定、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管理、罚没款收缴等环节均可进行多次审批和录入操作,并与相应文书建立一一对应关系,解决了一事一录,多事多录的问题。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对于一次操作涉及多个流程的审批事项,实现一次审批完成多项操作,如:委托鉴定审批通过后,同时完成中止案件期限和中止强制措施期限的审批或流程。四是简化数据采集项目。工商总局数据质量要求中,对案件查处需采集的数据项达300余项,“六合一”案管系统对其中200余个数据进行了优化,由系统自动生成默认值,并在录入界面予以折叠,需要更改时展开修订。五是简化简易程序案件流程,原则上一次简易处罚案件的相关数据项均在一个页面中采集完成。 (五)强化自动预警。跟案件相关的各个流程操作都由系统自动发起待办事务,对于某些重要的和时限相关的操作,系统自动控制案管流程,对于快要到期的未完成事项分级(分三级:快到期、临界点、已过期)预警提示。对一般性事务增加阅知提示功能。 (六)强化系统运用。一是明确角色分配。根据案管系统的功能,确定实现其角色名称和功能。案管系统的角色分为案源线索登记、案源线索核查、案源线索审核、案源线索审批等18个角色,明确每个角色的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二是举办业务培训。举办市场监管系统“六合一”版案管系统使用培训,发放手册视频,提高工作人员熟练操作“六合一”版案管系统的能力和水平。 二、实践成效 (一)部门数据实现互通共享。“六合一”案管系统基于一体化平台设计,实现案管数据与其他业务数据的无缝集成。案管系统的各类案源线索可由其他业务系统直接提供、转办,同时案管系统的过程及结果信息也可及时反馈到其他业务部门。 (二)涉案环节实现全程管控。在保留原系统对案件查处的全流程管控的基础上,对相关功能进行了完善,增加案前案源、案后涉案财物的流程管控,实现了涉案环节全流程管控。 (三)执法风险实现自动防范。“六合一”案管系统通过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各流程节点的控制,有效实现流程监管,对各类存在办理时间限制的具体操作,适时提供相关信息,及时提醒办案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待办事务,规范办案流程,减少执法风险。 (四)行政执法实现有法可依。新增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颗粒化,对违法行为所对应法律法规进行颗粒化,细化每一条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名称、条款、定性依据、处罚依据,并将条款内容、可处罚项在系统内予以展示,供办案人员勾选使用,减轻办案人员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六合一”案管系统于2015年10月试运行,2016年1月正式运行,已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9件,罚没款31.6万元、入库21.78万元、案值4.73万元。基本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无一案件因办理、审核不当而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被撤销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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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福建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 2016年
🏷️ 劳动权益与社会保障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926
⚙️ 具体做法
福州片区借鉴国际经验,突出对台特色,加强法治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出多项法治创新举措,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福州片区通过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自贸试验区检察室、国际商事仲裁院、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等多项措施,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自贸试验区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自贸试验区法庭。2015年4月,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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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片区借鉴国际经验,突出对台特色,加强法治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出多项法治创新举措,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福州片区通过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自贸试验区检察室、国际商事仲裁院、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等多项措施,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自贸试验区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自贸试验区法庭。2015年4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马尾区法院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法庭,受理诉讼主体、法律事实、诉讼标的涉福州片区的一审商事案件、房地产案件、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其中包含了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案件。 (二)成立自贸试验区检察室。2015年12月,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福州片区检察室挂牌成立。检察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能:办理福州片区内刑事案件,查处职务犯罪,履行相应的法律监督,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及金融、航运、商贸等领域犯罪预防工作,为福州片区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相关检查意见等。 (三)设立自贸试验区国际商事仲裁院。2015年8月,成立福州片区国际商事仲裁院,推动四大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打造多元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探索“互联网+”纠纷解决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在线仲裁”服务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提供零距离的仲裁咨询、立案、开庭、调解等一体化、多元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二是打造市场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大仲裁法律制度宣传,使各类市场主体了解仲裁、认知仲裁、走进仲裁。三是打造国际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借鉴国际经验,探索仲裁员名册的开放化、国际化,不断完善涉外仲裁的现代化规则,加强与国际知名商事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四是打造两岸经贸合作争端友好解决的服务平台。在推动实施《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方面深入探索,聘请更多的台、港、澳籍法律、经贸专家担任仲裁员参与仲裁工作,加大与台、港、澳地区仲裁机构的合作力度。 (四)全国首创设立福州片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设立法官工作室,由福州中院选派优秀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开展固定驻点服务,发放涉台诉讼指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及时排查化解纠纷;开辟网上受理台胞法律诉求途径,实现跨域立案和接受法律咨询,为台胞、台商提供“一站式服务”、答疑解惑,实现服务的日常化;设立专人热线电话,保证服务常态化;定期举办涉台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宣传、诉讼指导,提出对企业发展和风险防范等相关建议。 二、实践效果 多元、灵活、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总体上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注重公平公正的同时,提高了自贸试验区商事纠纷处理的效率,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深耕自贸试验区的底气和自信。 (一)自贸试验区法庭提升了诉讼的便利性、专业性,节约了企业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探索审判机制,积极为自贸试验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截至2016年2月底,片区法庭共受理涉自贸试验区民商事案件71件,涉案标的达3458万元。 (二)通过发挥派驻检察室专业优势,积极履行职务犯罪预防职责,加强与片区内各行政执法、行政监管单位的衔接互动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社会信任体系、综合评估机制、反洗钱工作交流合作机制的建设提供支持与保障,推动福州片区法治环境不断改善。 (三)国际商事仲裁院提供有针对性、个性化的高效公正的仲裁法律服务,实现了片区内商事纠纷解决不出区,提高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仲裁公信力和专业化、国际化程度,初步树立了公正、廉洁、专业、高效的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法治品牌。 (四)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充分运用涉台诉调衔接联动机制和特邀调解机制,加强涉台纠纷的诉讼指导、委托调解和法律释明,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福州中院及自贸试验区法庭、福州市台办之间良好的日常工作联系制度,通过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风险预警、专题调研等多种互动方式,共同研究亟待解决的涉台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涉台司法保障和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多方位多渠道提供及时、全面、便捷的涉台司法服务,扎实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平台,宣传涉台法律法规,发布典型指导性案例,答疑解惑法律释明,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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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土地出让全程在线监管
📍 福建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 2016年
🏷️ 投资准入与项目管理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927
⚙️ 具体做法
土地出让实行在线办理模式,是中国土地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通过“制度+科技”形式,使违规设置土地出让竞买限制条件、化整为零分割出让、随意变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率显着降低,土地市场秩序出现根本性好转。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土地出让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探索以“制度+科技”的形式防范廉政风险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历时10个月,构建了一个监管平台,开发了3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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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实行在线办理模式,是中国土地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通过“制度+科技”形式,使违规设置土地出让竞买限制条件、化整为零分割出让、随意变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率显着降低,土地市场秩序出现根本性好转。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土地出让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探索以“制度+科技”的形式防范廉政风险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历时10个月,构建了一个监管平台,开发了3个业务应用系统,建立了网络办文、网上交易、公告审查、预警督办、地价查询、网络举报等多项配套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显着成效。试点成果和经验已向全省推广,实现所有市、县(区)的各类土地出让业务全程在线办理,全程接受监督,办理信息全程实时公开。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两网一图”平台。搭建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平台,开发运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内网办公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和地价“一张图”查询系统,全省各类土地出让业务均通过内网办公系统在线办理。 1.内网办理公开。宗地决策信息事前公开,将拟出让地块的招商协议、政府决策会议纪要、立项审批等文件,全部上传至内网办公系统,对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国土资源完整公开。业务办理事项实时公开,将出让宗地从供地计划、出让办文、公告审核、签订合同、电子监察等各环节均通过内网办公系统在线办理,各环节办理人员的审查意见、违规预警、督办整改等事项,均做到即办即公开。 2.外网交易公开。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接受网络申请报名,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报价,系统通过交易网页、短信提醒、竞买日志等方式展示竞买人的实时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并实时披露交易结果。网上交易结束后,系统自动将竞得人、成交价等信息同步公开。 3.出让结果一张图查询。将内、外网的出让数据信息全部汇集至省“天地图”,公众可以通过查询系统,随时查询土地交易结果和地价信息,分析比对不同用途、不同区域、不同时期出让宗地的成交价格,以及成交价格与基准地价之间的价差,实现土地出让信息的直观、便捷、智能查询。 (二)构筑权力运行防火墙。通过系统的标准化建设,构筑“两统一、两机制”四道防火墙,强化在线防控,切实把土地出让违规问题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 1.统一业务规则和办理流程。梳理7大类土地出让业务权力清单,绘制25张工作流程图,并将其固化到系统中。设置宗地流程号管控功能,办理各类土地出让业务必须取得宗地流程号,未取得宗地流程号的,其土地出让合同无效,杜绝体外循环。设置地价比对、方案审批、合同签订、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自动监控环节,对未通过自动监控环节筛选的土地出让办文将无法进入下一环节办理,解决了土地出让管理流程不一、监管困难等问题。 2.建立经营性房地产用地挂牌出让公告两级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实行土地出让公告审查机制,未经审查通过的不得实施出让活动,有效遏制了违规设置土地出让竞买前置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在线预警机制。以绿、蓝、黄、橙、红五种不同信号灯标识不同预警状态。符合要求的,亮绿灯;被土地出让系统自动违规预警的,亮黄灯;被省统一电子监察平台预警反馈的,亮橙灯,交由市县国土部门核实是否违规;因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原因被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手工挂起或督办的,亮红灯。以上各种预警经核实或整改的,转为蓝灯。 (三)构建“三存一查”体系。 1.办理信息全程留存。出让宗地从确定拟供应地块到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整个业务流程,全部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内封闭运行,办理过程每个环节的宗地信息、地价信息、出让方案、出让公告、出让合同、审查意见、修改痕迹等信息数据系统自动记录保存。办文结束后,业务办理流程和办理意见无法撤回修改,以强制约束程序确保信息全程记录在案。 2.办文依据永久留存。确定出让宗地的招商协议、政府决定过程的会议纪要、地价评估、政府批复文件、规划意见函、竞买资格确认书、出让金缴纳凭证等原始佐证材料,均扫描上传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作为出让宗地的附件保留在案,实现办文依据永久留存。 3.办理结果多方留存。办理过程信息除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内网办公)记录外,还将宗地出让信息实时推送到福建省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电子监察平台、中国土地市场网等系统,在福建省监察厅、国土资源部同步予以保存在案。 4.宗地档案一键查询。宗地出让办理过程各环节的主要信息,“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会自动即时立卷归档,集中存放显示。通过点击“查看办文详情”键,即可查阅全部卷宗材料,实现“一键点击,便览全案”,极大方便信息查询。 (四)规范权力运行轨迹。出让宗地从确定拟供应地块到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整个流程,全部在系统内封闭运行,自动记录保存,信息数据全程留痕。 1.实行实名认证责任追溯。以“用户名+密码”的方式进行用户实名认证,确保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通过实名认证登陆的方式明确责任对象,便于责任倒查时的身份确认。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含挂牌转拍卖)工作流程图 2.实行监察平台责任追溯。对土地出让涉及的6大类35个监察点,制定风险防控监察规则,监察点数据主动实时推送到省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电子监察平台,永久留痕、随时取证,为上级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察提供必要信息记录。 二、实践成效 (一)规范了土地出让权力运行。通过网络办文制度,对宗地出让办文、公告审核、地价公布等做了明确规定,使得土地出让网上公开有章可循。通过网上交易制度,明确了交易系统以随机生成的竞买号代替竞买人的真实身份,有效防止竞买人之间私下结盟压低报价、围标串标垄断市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公告审查制度,把违规出让行为“发现于初始,制止在萌芽”。通过预警督办制度,减少了土地违规出让行为的发生概率,达到了“防患于未然”的目的。通过地价查询制度,将土地出让信息在“福建省地价一张图查询系统”上进行显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在外网交易系统上设置投诉举报功能,对网上投诉举报件的处理纳入日常事务进行管理,限期予以答复。 (二)在全国率先实现对全省土地出让的“四统一”监管。统一网络“办公”平台,实现业务封闭管理;统一市场“交易”平台,实现集中公开交易;统一监督监管平台,实现及时有效监督;统一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便捷高效查询。 (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土地出让业务按全省统一的文书格式和办事流程办理,土地出让行为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土地挂牌出让按全省统一的平台进行集中交易,土地市场更加公开、透明。土地市场监管更加注重事前防控、事中监督,大大降低了土地违规出让行为发生的概率,土地市场秩序出现了根本性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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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风险防控清单构建
📍 福建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 2016年
🏷️ 事中事后监管创新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928
⚙️ 具体做法
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放宽准入门槛的同时,强化风险防控,研究提出55个风险监管风险点、88条防控措施,确保每个试验项目制定具体的政策文件、每项政策有相应的监管措施,构建最全面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福建省工商局积极组织市场监管专题组各成员单位,针对自贸试验区放宽行业准入、扩大对外开放或机制体制创新后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开展专题研究。省自贸办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委托上海外经贸大学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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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放宽准入门槛的同时,强化风险防控,研究提出55个风险监管风险点、88条防控措施,确保每个试验项目制定具体的政策文件、每项政策有相应的监管措施,构建最全面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福建省工商局积极组织市场监管专题组各成员单位,针对自贸试验区放宽行业准入、扩大对外开放或机制体制创新后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开展专题研究。省自贸办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委托上海外经贸大学开展课题研究。在此基础上,省工商局牵头研究提出了自贸试验区第1张监管风险防控清单,包括55个监管风险点和88条防控措施,努力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的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部门职能特点。各成员单位围绕各自职能特点,研究、梳理可能存在的监管风险点或监管重点。比如:省经信委重点关注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防止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防止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省卫计委重点关注台资诊所发生医疗争议或医疗事故,防止发生医疗争议或医疗事故后负责人逃逸;省财政厅重点关注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备系统数据安全,防止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备系统出现数据泄漏等安全隐患;省林业厅重点关注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防止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或者其产品;省食药监局重点关注台湾非药品冒充药品、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非法销售,防止部分未经台湾卫生署批准的中成药、外用保健品和食品通过非法渠道冒充药品和保健食品流入平潭和大嶝台湾小商品市场销售等。 (二)突出自贸试验区监管特色。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自贸试验区的特点,重点关注自贸试验区放宽行业准入、放开领域以及体制机制创新可能出现的风险防控。比如:省农业厅关注放宽台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其防控底线为放宽台资准入农作物种子企业的条件后,大陆控股或大陆独资种子企业的蔬菜瓜果种子市场占有率下降问题;省商务厅关注非中规车售后服务,其防控底线为平行进口汽车因质量缺陷须召回,包修、包换、包退等环节的责任主体追溯可能出现的销售与服务脱节的风险;省物价局关注自贸试验区价格运行风险,其防控底线为防止发生输入性价格异常波动事件,经营者恶意利用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环境,实施低价倾销、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人行福州市中心支行和厦门市中心支行重点关注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业务主体资格不当、资金跨境流动、金融创新、洗钱和恐怖融资等风险,防控底线为防止非自贸试验区企业通过银行业机构办理自贸试验区业务,防止脱离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资金大规模流进流出,对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防止金融创新提高杠杆,增加市场和机构间的关联度,放大风险传染的可能性及程度,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自贸试验区跨境转移、掩饰、隐瞒非法所得,或资助恐怖活动提供资金等。 (三)突出信息化监管防控。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已作为各有关单位风险防控的一个重要手段。比如,省工商局重点关注随着自贸试验区改革政策落实、通关便利化、电子商务放开和金融创新等,可能出现的垄断、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提出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省国土资源厅推出自贸试验区土地出让业务实行全程在线办理,以“制度+科技”的形式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内网办公和外网交易系统办理自贸试验区内的土地出让业务;省地税局、国税局推出税收风险控制管理,研发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和机制,应用大数据实现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化,健全发票风险监控,将“事后纠正打击”转变为“事中分析提示”,加强税收事中事后监管,控制企业涉税风险;省海洋渔业厅关注海域市场化公开出让,制定海洋产业填海控制指标,建立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对围填海实施全过程监管。 二、实践成效 (一)底线监管理念更加明晰。通过梳理监管风险防控清单,进一步强化了监管部门该放则放、该管则管的意识,明晰了监管部门监管风险和底线,在监管中既不过多干预市场行为,又注意风险、守住底线、做好防控,切实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建立。为实现对自贸试验区监管风险的长效、动态防控,一些成员单位在探索构建自贸试验区动态监测预警体系上下功夫,初步建立了一些监测预警系统。如省物价局在福州片区选择万国(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作为监测点,监测品种50种;厦门片区在风信子商场、海捣网上商城设立监测点,监测品种100多种;平潭片区在台湾商品免税市场设立价格监测点,监测品种有8类50余种。各地的监测结果通过省物价局网站、当地政府网站和公众微信等媒体发布,并视情况不定期进行价格变化情况分析。 (三)金融风险监管更加有效。福建银监局制定下发自贸试验区银行业监测制度,构建“5+2”监测报表体系(机构发展、自贸试验区业务、金融创新、闽台合作、离岸业务等5项监测与业务重大变动、新产品首单报告等2项报告),印发自贸试验区银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全面掌握区内机构运营和金融创新情况,加强创新风险分析预判。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加强资金双向监测预警、完善事后核查工作,积极防范资金流出风险;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提高可兑换条件下的风险管理水平;重点关注融资融券等类信贷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融资方式及潜在的跨市场跨行业风险等。 (四)常态监管制度更趋完善。省商务厅出台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监管措施和要求,促进自贸试验区内商业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省知识产权局在三个自贸片区设立服务站,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海关保护协调机制。省食药监局加强台湾地区生产的部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明确准入品种、备案条件、工作流程等事项。省财政厅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备系统业务功能升级的同时,加强对系统安全风险的排查,适时堵塞系统安全漏洞,有效保护数据安全。 (五)横向共享联动更加紧密。省工商局以工商总局将福建省列为“全省一张网”建设先行省份为契机,持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功能,29个中直、省直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与国土、人行、法院等部门推进失信联动惩戒。省国税局公布2015年重大税收违法案件68件,通过“福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惩戒专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途径向18个部门推送联合惩戒信息68条。相关部门在融资授信、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方面进行限制,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初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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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创新
📍 福建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 2016年
🏷️ 投资准入与项目管理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929
⚙️ 具体做法
将省级行政许可权最大限度授予自贸试验区实施,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审批制度的改革试点,是福建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的一次行政审批制度创新,为新形势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 福建省认真贯彻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从推进省级权限下放、创新行政审批组织架构、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试点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政府管理模式创新,着力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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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省级行政许可权最大限度授予自贸试验区实施,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审批制度的改革试点,是福建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的一次行政审批制度创新,为新形势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 福建省认真贯彻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从推进省级权限下放、创新行政审批组织架构、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试点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政府管理模式创新,着力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下放省级行政许可权限。2015年7月,福建省政府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将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授予自贸试验区实施(占省级行政许可权限的81%)。下放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核准登记、广告许可审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加工贸易许可、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等,涉及工商、卫生、医疗、教育、文化、海洋渔业、农业等多领域。三个片区建立综合服务大厅,积极承接省级下放权限,基本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区、审批不出区。 (二)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简政放权、再造流程、创新服务模式。三个片区均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经后台推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统一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一章审批”。同时,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实行并联审批,为自贸试验区营造便捷、高效的发展环境。 (三)开展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省编办(审改办)将平潭片区列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区。2015年4月,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设立行政审批局,将管委会各个工作机构行使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整合,统一由行政审批局承担。职能整合优化后,平潭行政审批局大力推进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将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所有116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合并为26项,实行“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并联审查、一章审批”。 二、实践成效 从顶层设计行政审批组织架构、集中办理审批事项,到推动省级权限下放、指导优化审批流程等,有效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促进行政效率明显提升,为新形势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平潭片区投资体制改革“四个一”,项目审批效率提速近3倍,办结时限由1年压缩到93个工作日;项目从招商引资到项目竣工,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由147项减少到26项,精简幅度达82.3%,解决了行政相对人重复“跑腿”、申请材料重复提交、部门重复审查、审批审查“踢皮球”和审批事项“久拖不决”等难题。厦门片区实行“多规合一”和项目审批“一张表”,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由原来的180个工作日缩短到49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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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青年创业“三定”服务模式
📍 福建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 2016年
🏷️ 人员流动与资质互认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站
#930
💡 案例说明
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定向、定点、定制”服务模式
⚙️ 具体做法
为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定向、定点、定制”服务,帮助台湾青年走好迈向大陆的第一步,吸引越来越多的台湾青年到大陆发展,到平潭创业就业。 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引进两岸金桥公司入驻台湾创业园,设立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培训服务基地,为台湾青年在平潭创业就业提供“定向、定点、定制”服务,吸引更多台湾青年到平潭创业就业,共建两岸共同家园。 一、主要做法 (一)定向对台。依托为台湾青年创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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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定向、定点、定制”服务,帮助台湾青年走好迈向大陆的第一步,吸引越来越多的台湾青年到大陆发展,到平潭创业就业。 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引进两岸金桥公司入驻台湾创业园,设立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培训服务基地,为台湾青年在平潭创业就业提供“定向、定点、定制”服务,吸引更多台湾青年到平潭创业就业,共建两岸共同家园。 一、主要做法 (一)定向对台。依托为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提供一体化平台的台湾创业园,引进台资独资人力资源培训机构——两岸金桥,定向为台湾青年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创业就业服务。两岸金桥是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福建省唯一的开展闽台职业培训交流鉴定的试点机构,主要为台湾创业青年团队落地平潭创业发展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为台湾大学生落地平潭企业实习和就业提供培训服务,为引进台湾高技能人才落地平潭当地产业提供指导服务,为台湾居民赴平潭考取大陆职业资格证照提供培训鉴定服务等。 (二)定点服务。一是在平潭台湾创业园设立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培训服务基地,台湾青年可在台创园接受培训、考证、技能鉴定、创业孵化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在台湾设置职业资格证照专业网络考点。经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两岸金桥通过互联网为台湾居民提供大陆职业资格证照的在线鉴定服务,大为便利台湾居民考取大陆职业资格证照,这也是国内对台职业资格鉴定的首创之举。 (三)定制措施。一是为更好地吸引台湾考生考取大陆职业资格证照,两岸金桥与台湾金融机构合作,为台湾考生提供36期无息分期贷款,减轻台湾学员负担。二是通过与福建省人社厅合作的“闽台交流合作提升技工教育教师素质五年计划”、“闽台交流合作大学生创业圆梦工程”、“闽台合作高校毕业生SIYB创业培训”等多个闽台合作培训交流项目,实现引进台湾优秀职业培训模式、创业培训模式以及相关优秀师资团队。 二、实践成效 (一)帮助台湾青年考取大陆职业技能证照。已累计专业培训和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发证809人,其中在线培训考证319人,涉及观光旅游、软件研发、商业贸易、美容等多个行业。同时已储备一批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名录库,以定向派遣“订单”方式,多岗多元实现就业创业。 (二)吸引台湾青年来岚创业就业。通过在平潭开通咨询热线,在台湾开展关于平潭创业就业的宣导工作,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两岸金桥组织了5批次共180余名台湾青年参访平潭,协助台湾青年深入了解平潭的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入驻平潭台创园的创业扶持政策。其中有100余位台湾青年对来平潭创业表示浓厚意愿,有35人与两岸金桥签订了入驻意向协议。2016年1月24日,首批10家台资餐饮创业公司在台创园正式签订入驻协议。 (三)提升地方创业培训体系水平。通过引进台湾优秀的创业培训体系和师资团队,提供创业基础与实战课程,辅以政府相关部门政策解读,结合台湾传统产业、创新产业的业态经营经验分享,从而建立系统的创业辅导服务机制,全面提高地方创业培训水平,提升参训创业青年的创业认知和实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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