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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片区立足安全、高效、便捷原则,在全国 首创“检速达”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 研判,注重从末端发现前端治理中带有普遍性、趋 势性的问题,向企业、相关部门针对性制D〈〈法律 风险提示函》并跟踪整改落实,有效推动风险预判 和防范化解,大幅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优 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2021年,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部门发布《关 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 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高标准推进污水管网全覆 盖,实现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提高再生水循环 利用水平”。烟台是生态环境部确定的全国渤海人 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地区,担负着先行先试探索人海 排污口整治经验的重任。烟台片区以建设试点地区 为契机,制定出台首个《烟台市人海排污口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充分聚焦责任主 体、管理方式、生态改善,率先搭建起人海排污口 “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体系,显著提升陆源污染 物排海管控能力,强化和巩固人海排污口专项整治 成效,为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可复制可 推广的“烟台方案”。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是贯 彻落实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 2021年5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多部门联合印 发《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 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4号), 提出“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 “推进生态环境‘大 数据+监管’ > 以及“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与智慧 环保建设”等明确要求。作为全国首批排污许可执 行报告自动审核试点区域,烟台片区围绕排污许可 管理创新实践,积极开展排污许可前瞻性探索,以 一个办法、一个平台和T类应用场景,构建起排污 许可“1 + 1+N”管理新模式,推动排污许可证审批 到监管全环节流程优化、环境大数据及时共享和深 度开发利用,管理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烟台作为海洋大市、全国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 展示范城市,拥有900多公里的大陆海岸线,2.6 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陆域1.9倍)的管辖海域面 积,海洋资源丰度指数位居全国前列。但长期实行 的海洋产权“申请审批制”,使得海洋资源市场化 建设滞后、缺乏体系规范、海域实际价值得不到体 现,成为海洋“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瓶 颈。基于此,烟台片区首创海域使用权“进场交 易”模式,探索建立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政策 支撑、规则规范、配套服务等全流程标准化体系, 为全国海洋产权市场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 “山东方案”。
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是国家推进自 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举措之一,也 是建设综合保税区“五大中心”发展定位中“检测 维修中心”的重要内容。烟台片区充分利用片区加 工制造企业众多、产业链条完备的优势,鼓励、支 持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创新核准监管模式,建 立起全球维修业务的标准化流程,为保税新业态发 展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参考路径,初步形成以生产 订单带动维修订单、以维修订单促进生产订单的良 性循环,推动企业有效整合国内国际产业链,打破 原有全球产业链布局,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服务构建内外兼顾、陆海联动、东西互济的 黄河流域开放新格局,济南片区联合济南海关创新 推出“铁海E通”信息化监管模式,通过跨关区物 流数据交换和海关作业手续互助互认,推动出口货 物跨关区全自动化转关作业,将内陆港物流信息与 青岛海关无缝对接,推动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
为切实加强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间审批服务跨 域协作办理,有效提升审批服务异地办理的标准、 效能和满意度,促进自贸试验区间审批服务融合发 展,青岛片区率先发起创建“云端自贸审批服务联 盟”,推行审批服务跨域协作新模式,依托“跨域 通办专窗平台”,建立高效便捷的线下跨域通办专 窗“云见面”沟通协调机制,有效提升企业、群众 异地办事便捷度和获得感,实现政府效率再提高、 营商环境再优化、政务服务满意度再提升。
为推动大健康产业转型升级,济南片区联合市 市场监管局构建“特医食品”质量管理新模式,经 营环节出台特殊食品专营店规范、医疗机构特医食 品经营规范,监管环节创新“抽检分离”新模式, 以质量安全推动特医食品产业聚集发展。
按照《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 案》要求,烟台片区把生物医药作为重点培育的新 兴产业之一,拥有国家批准上市药物200多个、医 疗器械150多个,获批及在研的国家一类新药和三 类医疗器械95个,人选了全国首批国家级战略性 新兴产业集群。北京自贸试验区按照《中国(北 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的“创新发展 全球领先的医疗健康产业”有关要求,加快医疗器 械审批、保障临床需求,设立医疗器械创新北京服 务站,加快医药产业转化速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是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 创新发展、进一步释放医疗器械产业活力的有力举 措。注册人制度实施前,注册人必须自己设厂生产 产品,如需委托生产,双方必须同时具备注册证和 生产许可证。注册人制度实施后,实现了产品注册 和生产环节“解绑”。但因属地监管和地方保护等 因素,跨省生产仍然要求在当地成立新公司、重新 申请产品注册,再办理生产许可证,极大限制了医 疗器械企业跨区域合理调配生产资源的需求。针对 部分医疗器械长期小批量生产和管理成本高、跨省 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间长、跨省委托生产实施难等 问题,烟台片区以辖区企业实际诉求为出发点,与 北京自贸试验区建立联动会商机制,探索“跨区 域”联动,会同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形成了 “注册 人申请一生产许可变更一联动核查一监管协同”跨 省办理实施路径,助力医疗器械产业的区域一体化 发展。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区域自然人投 资活跃、股权变更频繁,针对新个人所得税法对自 然人股权变更“先完税后变更”的监管要求给优化 营商环境带来的新课题,青岛市税务局不断深化 “放管服”改革,推进数据赋能,在青岛片区先行 先试,率先试点建立办理部门信息共享和“一网即 办”服务新模式,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 体活力。按照原流程,自然人股权变更业务需先到市场 监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再到税务部门完税、再到 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最后再到税务部门办 理被投资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变更,需要在市场监管 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两头找、四次跑”,且报送 材料种类杂、数量多,办理周期长,流程烦琐。对 税务部门来讲,审核纳税人纸质资料,往往凭经验 进行审核,效率低下,潜在风险高。为此,青岛市 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指导下先行先 试,对原自然人股权变更流程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完善电子税务局特色功能,与市场监管部门互联互 通,实现“一网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