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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速达”风险防控机制
💡 案例说明
苏州片区立足安全、高效、便捷原则,在全国 首创“检速达”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 研判,注重从末端发现前端治理中带有普遍性、趋 势性的问题,向企业、相关部门针对性制D〈〈法律 风险提示函》并跟踪整改落实,有效推动风险预判 和防范化解,大幅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优 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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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海排污口规范化“分级分类管理”新模式
💡 案例说明
2021年,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部门发布《关 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 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高标准推进污水管网全覆 盖,实现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提高再生水循环 利用水平”。烟台是生态环境部确定的全国渤海人 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地区,担负着先行先试探索人海 排污口整治经验的重任。烟台片区以建设试点地区 为契机,制定出台首个《烟台市人海排污口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充分聚焦责任主 体、管理方式、生态改善,率先搭建起人海排污口 “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体系,显著提升陆源污染 物排海管控能力,强化和巩固人海排污口专项整治 成效,为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可复制可 推广的“烟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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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1+1+N”监管新模式
💡 案例说明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是贯 彻落实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 2021年5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多部门联合印 发《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 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4号), 提出“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 “推进生态环境‘大 数据+监管’ > 以及“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与智慧 环保建设”等明确要求。作为全国首批排污许可执 行报告自动审核试点区域,烟台片区围绕排污许可 管理创新实践,积极开展排污许可前瞻性探索,以 一个办法、一个平台和T类应用场景,构建起排污 许可“1 + 1+N”管理新模式,推动排污许可证审批 到监管全环节流程优化、环境大数据及时共享和深 度开发利用,管理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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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进场交易”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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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作为海洋大市、全国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 展示范城市,拥有900多公里的大陆海岸线,2.6 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陆域1.9倍)的管辖海域面 积,海洋资源丰度指数位居全国前列。但长期实行 的海洋产权“申请审批制”,使得海洋资源市场化 建设滞后、缺乏体系规范、海域实际价值得不到体 现,成为海洋“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瓶 颈。基于此,烟台片区首创海域使用权“进场交 易”模式,探索建立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政策 支撑、规则规范、配套服务等全流程标准化体系, 为全国海洋产权市场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 “山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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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维修产业核准监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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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是国家推进自 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举措之一,也 是建设综合保税区“五大中心”发展定位中“检测 维修中心”的重要内容。烟台片区充分利用片区加 工制造企业众多、产业链条完备的优势,鼓励、支 持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创新核准监管模式,建 立起全球维修业务的标准化流程,为保税新业态发 展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参考路径,初步形成以生产 订单带动维修订单、以维修订单促进生产订单的良 性循环,推动企业有效整合国内国际产业链,打破 原有全球产业链布局,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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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海E通打通跨关区物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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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构建内外兼顾、陆海联动、东西互济的 黄河流域开放新格局,济南片区联合济南海关创新 推出“铁海E通”信息化监管模式,通过跨关区物 流数据交换和海关作业手续互助互认,推动出口货 物跨关区全自动化转关作业,将内陆港物流信息与 青岛海关无缝对接,推动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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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自贸”审批服务跨域协作新模式
💡 案例说明
为切实加强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间审批服务跨 域协作办理,有效提升审批服务异地办理的标准、 效能和满意度,促进自贸试验区间审批服务融合发 展,青岛片区率先发起创建“云端自贸审批服务联 盟”,推行审批服务跨域协作新模式,依托“跨域 通办专窗平台”,建立高效便捷的线下跨域通办专 窗“云见面”沟通协调机制,有效提升企业、群众 异地办事便捷度和获得感,实现政府效率再提高、 营商环境再优化、政务服务满意度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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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医食品”质量管理新模式
💡 案例说明
为推动大健康产业转型升级,济南片区联合市 市场监管局构建“特医食品”质量管理新模式,经 营环节出台特殊食品专营店规范、医疗机构特医食 品经营规范,监管环节创新“抽检分离”新模式, 以质量安全推动特医食品产业聚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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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跨省委托生产新模式
💡 案例说明
按照《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 案》要求,烟台片区把生物医药作为重点培育的新 兴产业之一,拥有国家批准上市药物200多个、医 疗器械150多个,获批及在研的国家一类新药和三 类医疗器械95个,人选了全国首批国家级战略性 新兴产业集群。北京自贸试验区按照《中国(北 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的“创新发展 全球领先的医疗健康产业”有关要求,加快医疗器 械审批、保障临床需求,设立医疗器械创新北京服 务站,加快医药产业转化速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是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 创新发展、进一步释放医疗器械产业活力的有力举 措。注册人制度实施前,注册人必须自己设厂生产 产品,如需委托生产,双方必须同时具备注册证和 生产许可证。注册人制度实施后,实现了产品注册 和生产环节“解绑”。但因属地监管和地方保护等 因素,跨省生产仍然要求在当地成立新公司、重新 申请产品注册,再办理生产许可证,极大限制了医 疗器械企业跨区域合理调配生产资源的需求。针对 部分医疗器械长期小批量生产和管理成本高、跨省 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间长、跨省委托生产实施难等 问题,烟台片区以辖区企业实际诉求为出发点,与 北京自贸试验区建立联动会商机制,探索“跨区 域”联动,会同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形成了 “注册 人申请一生产许可变更一联动核查一监管协同”跨 省办理实施路径,助力医疗器械产业的区域一体化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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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数据共享提效
💡 案例说明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区域自然人投 资活跃、股权变更频繁,针对新个人所得税法对自 然人股权变更“先完税后变更”的监管要求给优化 营商环境带来的新课题,青岛市税务局不断深化 “放管服”改革,推进数据赋能,在青岛片区先行 先试,率先试点建立办理部门信息共享和“一网即 办”服务新模式,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 体活力。按照原流程,自然人股权变更业务需先到市场 监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再到税务部门完税、再到 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最后再到税务部门办 理被投资企业税务登记信息变更,需要在市场监管 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两头找、四次跑”,且报送 材料种类杂、数量多,办理周期长,流程烦琐。对 税务部门来讲,审核纳税人纸质资料,往往凭经验 进行审核,效率低下,潜在风险高。为此,青岛市 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指导下先行先 试,对原自然人股权变更流程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完善电子税务局特色功能,与市场监管部门互联互 通,实现“一网即办”。